通知通告

/

通知通告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12 10:45:14 点击率:1 来源:科研处

各研究中心、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文件,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安排。

根据通知安排,结合研究院实际,现将基金申报、进展与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1.申请书提交时间:2023年3月5日前完成完整版本的第一次提交。逾期提交的须经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院主要领导签批同意。

  科研处将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需要修改的申请书,会退回修改;如申请人发现问题需要修改的,也可联系主管退回。 

  2.科研处关闭ISIS系统的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16:00,逾期系统不予重新开启。

  3.对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院实行2位专家把关机制。请申请人与课题组长确认邀请专家,并将专家信息表(附件1)汇总以中心为单位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把关专家信息。

 

  二、项目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系统内提供的撰写说明及模板要求撰写申请书。ISIS系统链接如下: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韩曦主管申请开户。

  2.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务必重新生成(切勿使用2022年度简历上传)。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3.如有合作单位,务必准确填写合作者姓名及合作单位名称。如计划分拨预算至合作单位则需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可参考合作申请协议书(见附件2)。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限项规定调整为“1+2”模式(承担1项,参与2项)。2022年及以前参与不计入参与2项的限制,2023年及以后参与纳入2项限制。

  5.除在站博士后外,项目研究期限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2023年,青年基金、优青、杰青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需认真如实编报预算,预算编制说明(见附件3)。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现已发布(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请务必认真阅读。

 

  三、关于项目结题

  1. 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 

  2.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6:00。

  3.科研处接收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6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接收。

  4.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需财务主管焦娇审核并签字;预算调整表(有设备费调增的项目)和决算表及决算说明请于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前报送至科研处。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6.科研处对结题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打印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研处。

 

  四、关于项目进展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展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4日。

 

  五、联系人

  国家基金主管:韩曦 17333268039  hanxi@ie.ah.cn

财务审核主管:焦娇   65596165  jiaojiao@ie.ah.cn

 

  附件1. 专家信息表专家信息表.xls

  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doc

附件3. 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 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