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关于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入库的公告

日期:2025/6/9 来源: 浏览量 :224

 一、遴选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科研经费的安全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保障研究院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资质优良、业务精湛、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建立研究院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

本次遴选旨在建立一支专业、稳定、可靠的外部审计力量,为本院后续开展各类法定审计、专项审计及相关咨询服务提供高效、优质的专业支持,助力研究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二、服务范围

入选备选库的事务所,将根据研究院实际工作安排和具体项目需求,主要承担(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审计及相关服务:

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对研究院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对研究院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院自主立项项目等)经费决算进行专项审计,核实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出具结题审计报告。

3.财政收支审计:对研究院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效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价:对研究院特定业务循环或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或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5.专项检查与咨询:根据研究院管理需求,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项检查、调查,或提供相关的财务、税务、内控等专业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另行约定)。

6.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研究院管理要求的审计鉴证业务。

三、申请入库资格条件

申请加入研究院备选库的事务所,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执业资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良好执业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财政部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或主管部门证明)。

3.专业胜任能力:

具备承担大型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审计业务的经验和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或审计报告首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特别要求:具备丰富的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政府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能够准确把握科研经费审计的重点和难点(需提供相关项目经验说明)。

拥有足够数量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和经验的专业人员,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相关行业审计经验。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保密与独立性:承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研究院相关信息的安全;能够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与研究院及其关联方无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害关系(需提交独立性声明函)。

服务响应能力:具备高效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能在研究院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四、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在研究院官网发布。

2.申请材料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7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递交方式:现场-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能源研究院南楼5楼513;邮箱:mingweiliu@ie.ah.cn

材料要求:申请事务所需按要求提交装订成册的申请文件两份,电子版一份,包括但不限于:

入库申请书(含事务所简介、申请入库服务意向、联系方式等)。

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人员构成、注册会计师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分所情况等)。

近三年主要业绩清单(特别是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科研项目审计案例),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审计报告首页复印件等)。

针对科研项目审计经验与能力的专项说明。

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概述。

保密承诺函和独立性声明函。

服务团队配备方案及主要成员简历、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能证明事务所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研究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事务所。

4.综合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事务所,评审小组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资质信誉(20%):执业资格、行业声誉、处罚记录等。

专业经验(30%):科研项目审计经验(重点)、事业单位审计经验、相关行业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团队专业背景。

团队实力(25%):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资质、经验、稳定性及配备合理性。

质量内控(15%):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性和运行有效性。

服务方案(10%):对研究院需求的理解、服务响应承诺、增值服务能力等。

5.结果公示与入库: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入选备选库的事务所名单,并在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库名单并通知相关事务所。研究院将与入库事务所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次遴选入库有效期暂定为三年。

    五、其他事项

研究院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和服务质量,对备选库进行动态管理,包括增补、调整或清退。

申请事务所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或入选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研究院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596165

电子邮箱:mingweiliu@ie.ah.cn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能源研究院南楼5楼513

 

特此公告

 

评分细则—附件.xlsx

事务所遴选响应文件—附件.docx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2025年6月9日


电话:0551-65593504

电子邮件:iehcnsc@ie.ah.cn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008399号-1 技术支持:合肥网络公司<谨宸科技>